土地使用分區適法性

電廠建置前首先須確認土地使用的合法性,依據《都市計畫法》、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》、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等法規,視需求辦理土地變更/容許申請,並須依土地類別經過使用地主管機關許可審查,確保電廠設計及營運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,始得建置。

水利建造物與雜照申請

依據《水利法》興辦水利事業相關水利建造物,需備具詳細計畫圖樣及說明書,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,方可建造。

水權申請

依據《水利法》,水力發電廠對於地面水或地下水為了取得使用或收益之權,需向主管機關申請水權,方可保障引用水的權益,並作為後續籌設許可申請之應備文件。

籌設許可申請 施工許可 能源局電業執照申請

依據《電業法》及《電業登記規則規定》,電廠建置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、主管機關同意函及計畫書,提出籌設申請,經能源局審查核可後取得籌設許可。依據籌設許可,向地方機關申請同意備案,與台電簽訂契約,申請土地變更/容許及撰寫工程計畫書,向能源局提出施工許可申請方可進行電廠現地施工,而電廠建置完成後需取得電業執照才能進行正式商轉。

經一綠能可協助案主撰寫籌設計畫書,並依據計畫書內容向能源局申請「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」發電業執照。經一綠能擁有多年申請經驗,能夠協助案主順暢獲得電業執照。

土木工程監造

監造之目的為確保施工廠商依核准之設計、施工圖説及施工規範進行施工,並擬具監造計畫訂定檢驗及查驗項目與時機,如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強度等,以確保工程品質。經一綠能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技師及專業人員,可為客戶提供專業、值得信賴的服務。

水輪發電機組與附屬設備安裝

經一綠能依據原廠規範安裝水輪發電機組,以達成近乎完美的施工品質。附屬設備則如液壓動力系統、齒輪箱潤滑系統、壓力感測器、洩壓閥、進水閘門(閥)、排氣閥、制壓機、UPS及備援發電機、自動負載器等,亦為確保電廠引水、用電安全及機組穩定運作之重要設備。經一綠能提供專業的服務,從安裝到維護,讓客戶無後顧之憂。

台電電網併聯

依據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併聯技術要點》之規定,裝置容量大於500瓩時,得併接於台電之高壓電力系統(即11.4或22.8kV),並辦理相關申請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