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廠規劃
水保環評
水土保持計畫
依據《水土保持法》,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規定之開發行為,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,送請主管機關核定;經一綠能可協助案主研擬具技師簽證之水土保持計畫,確保經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通過後,方可進行合理適度的開發使用。
水土保持是水利工程的基礎,為了使土層更加穩定、避免土壤流失甚至崩塌,需要透過地質鑽探報告了解地下地層狀況,透過評估地質改良需求、採行適宜的工程工法,以確保興建期間的施工安全性,及降低水污染對既有渠道或水利設施等生態環境破壞的可能。
環境影響評估
在電廠建置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,依據開發行為對環境影響程度不同,經一綠能可協助案主撰寫環境影響說明書、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等,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以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,並作為後續電廠籌設許可申請之應備文件。(若電廠工程開發利用既有之圳路或其他水利設施,且裝置或累積裝置設置未達二萬瓩之水力發電系統,則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。)